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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办理因私护照
发布者:环球教育网       发布时间:2009/5/8    阅读:2922

准简化汉字,与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一致。

 
(三)“拼音姓名”,须按普通话拼写;“出生日期”须与户口簿、身份证一致;“出生地”填写省、直辖市即可;“婚姻状况”按实际情况填写。
 
(四)“户口所在地”是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,须与户口簿记载一致
 
(五)“政治面貌”可填“中共党员”或“共青团员”或“民主党派的名称”或“群众”。
 
(六)“文化程度”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。“职业、职务、职称”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“职称”填写。
 
(七)“工作单位”须填写全称。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,填写现工作单位, 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。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,填写原单位。
 
(八)“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”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。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,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批准情况。
 
(九)“本人简历”应从初中填起,起止日期要准确、衔接。
 
(十)“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”按实际情况填写。家庭成员在境外的,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、地址。
 
(十一)前往国家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(不含过境国家),事由只能选择一项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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